今天是
距司法考试还有11
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学 员 登 陆
学 员:
密 码:
验证码:  
学员注册演示
各 地 代 理
北京 天津 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内蒙古
山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重庆 云南
· 中法网学校参加2008年北京图书订购会
· 2008北京图书订货会招展大会在京召开
· 中法网学校相关负责人出席首届法律图书评选
· 《课堂笔记》受到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学生的热烈欢迎!
更多>>
  读精品、走捷径、能成功
 
· 2008《名师辅导课堂笔记》即将全新上市
· 2008年《课堂笔记》学习小组开始报名
· 2008中法网学校《课堂笔记》图书修订工作展开
· 期待2008
· 2006《中法网课堂笔记》恳谈会在京召开
· 法律书店代表盛赞《中法网课堂笔记》
· 中法网邀请司考教育家会聚一堂(2003)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司法考试教育家盛赞《中法网2003名师辅导课堂笔记》
信 息 公 告
· 《论述题答题精要与范例》即将推出
· 2008《中法网司法考试历届真题解析》即将推出
· 《2007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名师解析》即将推出
· 2008年《课堂笔记》学习小组开始报名
· 名师光盘(233小时)+配套笔记仅售500元!
   名 师 评 课 堂 笔 记
· 名师、状元访谈-2006中法网图书三大亮点
· 推荐:顶级名师赞《中法网课堂笔记》
· 名师经典言论:看课堂笔记肯定行
   状 元 评 课 堂 笔 记
· 脚踏实地,一举过关
· 答题也需妙方
· 如何解答司法考试题
· 447分之司考纵横谈
· 成功并非偶然
   读 者 评 课 堂 笔 记
· 司考过关感言
· 民法的生活化----简评《跟“隋”学民法》
· 考生盛赞课堂笔记三大好处
· 各地读者盛赞《课堂笔记》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行政法》

  行政主体的确定__一般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在我国,一般行政机关有九个层次:(1)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2)国务院各
部门,包括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3)省级人民政府,包括省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
政府和直辖市人民政府.(4)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通常称为“厅”、“局”.(5)设区
的市人民政府.(6)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通常称为“局”.(7)县级人民政府,包
括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8)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通
常称为“局”.(9)乡级人民政府,包括乡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和民族乡人民政府.乡级人
民政府是我国的基层行政机关.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刑法》

  法律、司法解释和理轮中涉及罪数的情况__

  法律上把一个犯罪作为另一个犯罪的处罚的情节的情况(情形加重)

  这种情况不要数罪并罚。我国《刑法》中此类情形主要有:
  1.绑架并杀害人质的(《刑法》第239条)。
  2.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
  3.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4项)。换句话说,这个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作为拐卖妇女的一个加重情况。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商法》
  公司的一般制度__公司的设立__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的设立是设立人依据公司法规定组建公司,使其取得主体资格所进行的活动。
  公司法中有的地方讲公司的设立,有的地方讲公司的成立,公司的设立与成立有哪些区
别?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精选《民事诉讼法》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__起诉与受理__起诉及条件
  起诉,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民法》

  诉讼时效的概念__时效与诉讼时效

  时效。时效是因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时间上的效力。时间是一种事实状态,由于
法律的规定,时间具有了法律意义。时效是一种法律事实。法律对时效的规定是强制性
规定。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刑事诉讼法》

  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
件,应当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上级法院管辖以外的普通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及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中法网课堂笔记》精选《法制史》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唐代是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定性时期,唐律的制定过程、内容和特点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所在。宋元明清延续了唐代的法制传统,其律典都是在唐律的基础上发展变化的,主要记忆这些法典中特殊的内容。这个时期的司法制度也是司法考试的重要内容,考生应该重点掌握司法机构的变化及其职能,另外会审制度也是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__冲突规范__冲突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冲突规范的概念很重要,是学习国际私法的基础。
  冲突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的法律规范。在国际私法上,也把冲突规范称作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冲突规范本身并不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而只是指明应该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确定这种权利和义务。
 
 
   
中法网司法考试名师辅 导课堂笔记》问世7年,她见证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历史进程,也伴随着百万考生走过了一段充满艰难与梦想的岁月,同时也记载了无数高分过关学员的光荣与骄傲。
 
本书与《基础课堂笔记》配套使用,巩固考生的学习成果,重点掌握司法考试知识点和考点,及时发现学习中的遗。经过多方调研,我们发现边学习边做题能够帮助学员及时有效的记忆知识点。
   
2007版将全部改版。中法网学校集结近年崛起的青年司考名师,各司其科,重新研读大纲,精选法条精心评析,力图使此书成为法条类图书中的名师读本。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组合汇编》(状元点评版)是中法网学校司法考试辅导系列丛书之一,也是中法网学校司法考试研究组关于司考复习的又一力作。本书以司法考试大纲的范围为依据,将司考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收录其中,是考生复习备考、查阅研读必不可少的工具。
   
这是《民法基础课堂笔记》作者隋彭生老师的新作。隋老师已成为近年司法考试领域“民法”的顶级名师。《跟“隋”学民法》,是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授隋彭生的一本小型专业书。
   
北京中法网学校推出的《课堂笔记》系列丛书在司法考试领域可谓独树帜,在考生中具有极高的一声誉,并拥有着庞大的读者群,被众多考生形象地称为司法考试的“通关宝典”。其中,《案例答题方式与解析课堂笔记》更是颇具代表性的产品之一
   
本套光盘以名师阵容为基础、辅之以科学的课程设置赢得众多考生的充分认可。购中法网光盘听课,弥补了您不能参加面授培训的遗憾,质优价廉的司法考试光盘,让您真正享受零距离的名师培训。
   
学习卡是登陆中法网司法考试名师辅导基础教室的上网学习卡。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备考手册 司法考试用书 司法考试论坛 司法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法规 司法考试教材 司法考试方法 司法考试案例
学校简介 | 为您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诚邀加盟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北京中法网学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38535号